[第1360号]吴强等人敲诈勒索、抢劫、贩卖毒品、故意伤害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683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何区分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普通犯罪集团

【裁判要旨】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普通犯罪集团区分的关键在于,第一,由于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具有“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的意图,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造成的危害往往具有复合性,不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还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或者社会管理秩序;第二,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由于不同程度带有“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的意图,且需要“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所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必然具有一定的公开性;第三,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必然带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带有欺凌、强制、压迫的性质。如行为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明显仅系为了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缺乏“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的意图,也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的,则不能认定为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