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条释义】
本条是关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及其处刑的规定。
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犯罪及其处刑的规定。其中,“伪造”是指仿照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样式、图案、规格,用印刷、描绘等手段,制作假车票、假船票、假邮票或者其他假有价票证的行为。“车票”主要是指客运火车票、长途客运汽车票。“船票”主要是指客船票。“邮票”是指由邮电部发行的各类邮票。“其他有价票证”是指除车票、船票、邮票以外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发行和管理的有价票证。有价票证的情况比较复杂,在不同时期有价票证的种类不同,且不同的有价票证的作用、价值也不同,法律很难列举全面。刑法只列举了实践中较常见的危害较为严重的伪造、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的行为,至于对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作了概括性的规定。这样规定也便于司法机关在查处这类犯罪活动时,灵活掌握。因为,随着形势的发展还会出现新的破坏有价票证的犯罪行为。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非法制作或者出售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数额可以根据销售数额认定。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九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的; (二)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三)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 (五)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第三十条 [倒卖车票、船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办案依据】
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案例要旨】
刑事审判参考170号:赵志刚伪造有价票证案——伪造洗澡票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伪造有价票证罪
刑事审判参考213号:董佳、岑炯等伪造有价票证、职务侵占案——伪造东方明珠电视塔观光券价额巨大,数量超过100张的,可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
刑事审判参考379号:刘建场、李向华倒卖车票案——以出售牟利为目的购买大量车票尚未售出的行为成立倒卖车票罪的既遂,但在量刑上应当有所区别
刑事审判参考426号:王珂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蔡明喜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铁路乘车证及相关证件应认定为有价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