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 关于对残损硬币进行加工修复是否属于 “变造货币”问题的批复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8 | 3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安部

关于对残损硬币进行加工修复是否属于
“变造货币”问题的批复

(2012年6月14日    公经[2012]576号)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对外国废旧硬币进行加工是否属于变造货币行为的请示》(浙公请〔2012〕5号)收悉。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意见,现批复如下

擅自对内芯和外圈分离的外国残损硬币进行拼装组合、加工修复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变造货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