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以信用卡透支协议的形式进行 借款可否视为贷款问题的批复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8 | 3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以信用卡透支协议的形式进行
借款可否视为贷款问题的批复

(2001年9月7日    公经〔2001〕1021号)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在办理刘××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案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的请示》(鲁公经[2001]301号)收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1998年6月8日就此类问题函复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信用卡只能在规定的限额内透支。信用卡超限额透支的金额,属于贷款性质。若该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失,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