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性质的批复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8 | 3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性质的批复

(2000年12月19日    公经[2000]1329号)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是否属于银行结算凭证的请示》(苏公经侦[2000]426号)收悉。经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现批复如下:

“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是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向存款单位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其性质上是一种金融凭证它与存单同样起到存款证明作用,只是不能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