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区分受贿和礼尚往来?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8集)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2 | 4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审判中正确区分受贿和礼尚往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真正的亲友关系。一是看双方平时的感情、交往是否密切,如果双方平时素无往来,突然间发生的馈赠往往就是打着馈赠旗号的受贿行为;二是看双方的地位是否平等,亲友在交往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但行贿、受贿双方往往是一方有求于另一方,表现在社会地位的不同,双方心里对于送礼行为的性质也有明确的认识;三是看双方当事人的馈赠是否具有对等性,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亲友之间的馈赠都是对等的,这并不意味着金额或者价值的对等,而是说馈赠是双方都有的行为,不是仅仅只有一方在付出,而另一方只是单纯的索取。
  2.要看涉及财物的数额与价值是否异常。亲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是表达感情的一种体现,相互之间的馈赠往往都是无偿的,而且一般情况数额和价值都不大,而在受贿犯罪中,因为行贿人存在请托事项,双方实际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一般的馈赠数额都较大。
  3.要看接受财物方式的公开程度,给予方与接受方的行为是否具有秘密性。在正常的礼尚往来中,给予和馈赠都是以公开、正常的方式进行,双方的心态都很坦然。而当打着行贿的招牌馈赠时,由于做贼心虚,送礼人与收礼人的行为不想让别人知道,尤其不想让利害关系人知道,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行为具有隐蔽性、秘密性。
  4.要看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对方谋取利益,这是区分受贿与礼尚往来的关键。权钱交易是受贿罪的本质特征,受贿罪中行贿人利用的是金钱,受贿人利用的是手中的权力,这种非法、不正当的交易,行贿人心里清楚,受贿人心里更清楚。而正常交往中的收礼、送礼不存在这样的利益机制,礼仪或馈赠的主要目的是联络感情、增进友谊,使双方的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