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公司私自印制的客运车票 是否属于假发票问题的批复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8 | 57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公司私自印制的客运车票
是否属于假发票问题的批复

(2010年3月18日    公经财税〔2010〕55号)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查获的假客运车票能否认定为假发票的请示》(内公经[2010]14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意见,现批复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私自印制的客运车票,不具备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发票基本要素,不属于发票范畴,不能认定为假发票。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虚假客运车票单

是否属于假发票问题的复函

(2010年3月9日    稽便函[2010]13号)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你局《关于对虚假客运车票是否属于假发票问题征求意见的函》(公经财税[2009]38号)收悉。关于虚假客运车票是否属于假发票问题,经征求我局有关司局意见,现函复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私自印制的客运车票不具备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发票基本要素,不属于假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