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重点商标是否等同于驰名商标问题的批复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8 | 41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重点商标是否等同于驰名商标问题的批复

(2002年1月21日    公经[2002]108号)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队苏公经[2001]669号《关于认定“邦迪”注册商标有关性质的请示》收悉。经商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现批复如下:

驰名商标并不等同于重点商标。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据法律而认定的商标;重点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根据工作需要,对一些有较高知名度且遭受跨省(市、区)严重侵权而确定的予以特别保护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