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刑终61号
被告人收受钱款行为与请托行为无法对应,且二人系情人关系,无法排除被告人受贿情人钱财行为的其他可能性,故从排除合理怀疑的角度,被告人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受贿。
1、为保证怀疑的客观性,应从普通理性人的角度出发,凭借日常生活经验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明智而审慎作出判断。同时,作为合理怀疑依据的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
按照证据认定的同一性标准,相同类型的证据要么全部采用,要么全部排除在外,既包括适用的同一性,也包括证明力的同一性。
2、根据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合理怀疑足以动摇事实认定。
3、根据现有证据链无法得到唯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