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组织的考试,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0集)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2 | 424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不限于由中央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也包括地方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组织的考试。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不限于由中央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也包括地方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组织的考试。例如,《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再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既有全国统一考试,也有省(区、市)组织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