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27】因同一行为被行政拘留的期间应折抵刑期
文/吴加亮 李景民 康妹
【裁判要旨】
基于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因为需要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数额进行鉴定等特定原因,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先行采取行政拘留措施,随后再将行政拘留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逮捕,违法行为人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其原先被行政拘留的期间应依法折抵刑期。
□案号 一审:(2015)长安刑初字第00244号 二审:(2015)西中刑二终字第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