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25】对吸毒致幻情形下绑架行为的处罚
文/林前枢(二审承办法官)
【裁判要旨】
行为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而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然后在此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是原因自由行为。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吸毒者应对其在吸毒致幻情形下所实施的绑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案号 一审:(2015)狮刑初字第900号 二审:(2015)泉刑终字第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