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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麻醉科等单位受贿案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麻醉科等单位受贿案
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9年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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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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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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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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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收受贿赂行为的认定
一审: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2017)苏0813刑初2号(2017年6月13日)
国有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亦不能对外独立承担责任,但其部门主管人员以其名义收受贿赂利益归部门的,可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以单位犯罪论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受贿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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