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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廷华污染环境案——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后犯罪嫌疑人自首的认定
彭廷华污染环境案——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后犯罪嫌疑人自首的认定
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选 总第125辑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6
|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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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后犯罪嫌疑人自首的认定
【裁判要旨】
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联合执法中分别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污事实进行调查,行政执法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一审: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2015)贞刑初字第185号(2015年10月26日)
二审: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兴刑终字第364号(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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