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洪杰、周永美故意杀人案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8年第2辑 总第120辑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6 | 477 次浏览 | 分享到:
——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认定
 行为人基于减少家庭负累等动机而故意杀害家庭中具有缺陷的新生婴儿的行为,以及医护人员受其请求后利用职业身份与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帮助的行为均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中的“情节较轻”。

一审: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2016)沪0230刑初30号(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