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本罪有诸多相似之处,如客观行为均有欺诈的性质,主观上都为故意犯罪,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客体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生产、销售产品质量管理秩序,而诈骗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第二,犯罪客观方面有些不同。虽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含有欺诈因素,但一般只限于产品质量方面,毕竟还是一种经营活动、经济行为,而诈骗行为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本身不是经济行为。第三,犯罪目的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人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为了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第四,犯罪主体有所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可由自然人,亦可由单位实施,而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诈骗罪,关键要从主观上看有无真实交易的意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人有真实的交易意图,从事真实的交易活动。行为人履行合同,只不过在产品质量上做了文章。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交易只不过是其诈骗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