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45】原审中被告人未主张证据非法则不能启动审监程序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被告人一方以非法证据为由申请启动再审程序的,虽不负担举证责任,但仍然须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和材料;在实质审查之前,审查法官应当审查该事由被发现的时间以及该申请最初提出的时间。如在原审程序中已发现线索和材料而被告人怠于申请或者虽已申请但原审法院已经审查,则不属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事由范围。

 

□案号一审:(2011)歙刑初字第00122号申诉:(2012)歙刑监字第00002

 

申诉:(2013)黄中法刑监字第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