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8076】挂名股东公司犯罪的性质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84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被告人以家庭共同成员为股东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不能有效区分,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犯罪应认定为个人犯罪,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

 

■案号一审:(2012)淮刑初字第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