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8072】主动挑起斗殴后被动方的行为性质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302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认定正当防卫,行为人不仅要维护合法正当的利益,同时不法侵害具有现实紧迫性,而且行为人还要具有防卫的意图而非相互斗殴的故意。

 

为赌债等非法利益之争,采用言语挑衅的方式,导致矛盾升级,招致对方多人上门打斗,并积极与之互殴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以聚众斗殴罪处罚。

 

■案号一审:(2011)熟刑初字第0785号二审:(2012)苏中刑终字第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