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15】公司人员擅自低价销售产品的行为分析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29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公司人员违反公司规定的限价,擅自低于进价销售电脑产品,给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533万元,其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客观特征,亦不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案号一审:(2010)静刑初字第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