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10】交通肇事后现场指使他人顶替、作伪证的定性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29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现场指使他人顶替、作伪证,将被指使人送往交警队后离去,可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案号一审:(2011)温乐刑初字第152号二审:(2011)浙温刑终字第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