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66】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认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28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通过行贿避开竞争而取得利益,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行贿人在检察机关对其立案查处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他人受贿案件时,交待向他人行贿的事实,应当认定为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情形。

 

■案号 一审:(2011)兴刑初字第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