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6062】抢夺罪中实际控制财物的认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14 次浏览 | 分享到:

【要点提示】关于区分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学说主要有失控+控制说、控制+逃离现场说、控制说以及失控说四种。由于前三种学说将犯罪目的作为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违背了犯罪既遂基本理论,且实际控制的内涵与外延不明确,因此应按照失控说的观点,即以被害人因抢夺行为失去财物控制权,作为抢夺既遂与否的判断标志。

 

■案号 一审:(2010)九法刑初字第431号 二审:(2010)渝五中法刑终字第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