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号:郭金元、肖东梅非法经营案—— 行政机关超越职权范围以罚代刑的非法经营数额应计入犯罪数额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9 | 4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于行政机关超越职权范围“以罚代刑”处置的非法经营数额,应否作为未经处理的犯罪数额予以累计计算?
已经行政处罚过的非法经营数额应否计入犯罪数额,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对于行政机关未超越职权范围予以行政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不得累计计算作犯罪数额。对于行政机关超越职权范围“以罚代刑”处置的非法经营数额,应当作为未经处理的犯罪数额予以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