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号:魏建军抢劫、放火案——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昏迷,又放火毁灭罪证致人窒息死亡的,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放火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31 | 5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因果关系错误中的事前故意不影晌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昏迷,误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又实施放火行为造成被害人窒息死亡的,因为放火时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