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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号: 钱竹平交通肇事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必须以逃逸行为的存在为前提
342号: 钱竹平交通肇事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必须以逃逸行为的存在为前提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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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必须以逃逸行为的存在为前提。在客观上,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应当具有因果关系。及时的“救助”是确定逃逸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一个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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