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6号]李二胜故意杀人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7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死刑案件被告人翻供且缺乏客观证据的审查判断
裁判要旨:对于被告人翻供且缺乏客观性证据的案件,在审查证据时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1)审查判断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是否真实、可信,翻供理由是否合理,是否适用非法证据排除。(2)审查其他间接证据是否能与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并排除合理怀疑。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可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其他言词证据,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尸体检验意见、尸体照片等证据,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进行比对审查,查看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对这些矛盾能否做出合理解释,进而判断综合全案证据,能否“排除一切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