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6017】窃取银行卡信息后仅部分信息派生出不同犯罪行为的处断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30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726017】窃取银行卡信息后仅部分信息派生出不同犯罪行为的处断


文/潘庸鲁 邱波
【裁判要旨】
行为人在窃取大量银行卡信息后,仅部分信息被用来制作伪卡或者用来非法套现,但由于数个行为之间的整体性已被行为人主动分散,导致本案缺乏一个明确的支配性犯罪意图,进而使数个行为之间难以认定为牵连犯,应选择数罪并罚;但这并不排除部分信息用来制作伪卡和部分信息用来非法套现各自本身所存在的牵连性,可按照从一重罪从重处罚。
□案号 一审:(2015)虹刑初字第1052号 二审:(2016)沪02刑终1047号